【張舒婷╱台北報導】為推動都市更新,近年台北市出現不少壽命僅1.5年的「假公園」,該基地即可獲得10%容積獎勵,儘管有圖利財團之嫌,台北市政府仍執意將該法案變成常態法令,昨日都更自治條例修正案再度送交市議會二審,雖沒通過,但本周將持續闖關。民間團體抨擊,北市府近2年已創造74處假公園、送出5萬坪容積,若以台北市房屋均價每坪50萬元計算,等於奉送250億元給地主、建商。
有「假公園條款」之稱的都更自治條例第19條「F7修正案」,規定拆除舊建物、空地綠美化1年半,最高可獲得10%容積獎勵,去年已經市議會一讀通過,昨日再送市議會臨時會審查二讀,但因與會人數不足,闖關失敗。
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林崇傑表示,本周將擇期再送件。根據北市府都更處統計,目前申請綠美化的案子共74筆,均被視為「台北好好看」政績,但其中私有地佔4成左右,更不乏知名財團、建商。
TMD「揪甘心」台北都會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吳若瑩表示:「都市更新實在不該再以容積獎勵當作籌碼!」日後這些外表看似公園的「假公園」會一一拆除,改建成高樓,最後也是建商受惠。
舉例來說,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5號、基地1456.5坪的「聯合報大樓」,最多可獲得容積437坪,以該區成屋均價50萬元計算,贈送的容積市值達2.18億元,若以新屋每坪120萬元保守估計,獲利更是翻倍。再以商業區100坪、法定容積率560%為例,因綠美化得到獎勵10%,建築坪數可多蓋56坪,以台北市目前豪宅1坪售價至少100萬元來估算,賣出後可進帳5600萬元,扣除基本的養綠美化成本,地主、建商獲利5000萬元不成問題。
OURs發言人彭揚凱認為,都更推動困難,根本不在於容積獎勵多寡,而是建商、住戶利益分配不均,資訊不透明,放送容積獎勵,根本無助於加速都更腳步,將持續監督該法案是否有議員護航通過。25歲的台北市民Carol也說,市府行政效率不彰,碰到釘子戶常束手無策,才是都更窒礙難行的關鍵。
東亞建經公司總經理曹奮平直言:「容積不是用不完的」,政府不應齊頭式放寬,而是視不同個案狀況來給予容積獎勵。
俗稱的「假公園條款」為都更都更自治條例第19條「F7修正案」,一旦經都更處劃定更新地區,地主對老舊、閒置建物或土地,進行拆除、綠美化管理等工程,實施1年半後,最高可得容積獎勵10%,其中拆除舊建物給5%,綠美化給5%。
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林崇傑表示,提供容積獎勵,是為了鼓勵地主主動辦理建物拆除、綠美化。
【江碩涵╱台北報導】近來台北市出現不少新綠地公園,被市府當成「台北好好看系列二」政績,但民間社團抨擊地主建商拆屋改成綠地、維持1年半後即可獲得10%容積獎勵,粗估北市府共送出2萬坪容積、創造目前70處「假公園」,若以平均每坪60萬元計算,等於政府無償送出120億元給地主、建商。
圖利財團
儘管有圖利財團之嫌,北市府卻有意讓該法案成為常態法令,北市府都更處處長林崇傑表示,明年3讀通過就會成為常態性法令,到時地主建商拆除不用建築物,最高可獲得2%容積獎勵。根據台大都市政策調查行動小組調查,目前申請的84處獲得通過的共70處,以中正區21處最多,其次是中山、大安區,各為14處、7處,這些面積共5.5萬坪綠地公園,僅能維持1.5年短暫美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