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父債境管 男婚禮泡湯
繼承清算人 千萬欠稅未清 關島去不了
2010年08月21日蘋果日報
【張欽╱台北報導】許多民眾因不了解父母債務等經濟狀況,父母過世後,會到法院辦理限定繼承,以免繼承的債務多於資產。男子吳鎮宇2年前父親過世時也辦了限定繼承,卻不知繼承項目包括父親一家公司的清算人身分,該公司欠稅千萬尚未清算,吳因此被限制出境,原本計劃的關島婚禮也泡湯。
限定繼承保護漏洞
擔任網路工程師的吳鎮宇氣憤說:「與未婚妻早就預定今年8月底到關島舉行教堂婚禮,還邀請許多親友一起見證,現卻收到財政部來函通知我被限制出境,簡直青天霹靂!」他氣得痛罵政府欺人太甚,已向行政院提起訴願,但也無奈表示,只好先在國內登記結婚,等出境問題解決後再補辦關島婚禮。
曾銷案不須扛債
吳表示,父母10年前離婚後,他從未見過父親,只講過幾次電話,父親每次聯絡就是要錢,2008年5月,父親路倒送醫死亡,吳和姊姊、弟弟擔心被父親債務拖累,3人向法院辦理限定繼承獲准。 今年6月他收到行政執行署通知,指他父親疑是一家公司人頭負責人,欠稅1億元,吳姓姊弟必須代父償還。吳姓姊弟向執行署陳報法院核准的限定繼承裁定書,執行署立刻銷案,3姊弟不必繼承父親上億元債務。 不料吳姓姊弟7月又收到財政部通知限制出境,詢問後才知道,父親生前是新竹益宇國際貿易公司董事兼負責人,該公司欠營業稅約1100萬元,父親死後,3姊弟繼承為法定清算人,在這家公司的資產、債務、欠稅清算清楚前,必須限制3姊弟出境。 台北地院一名法官表示,限定繼承是以繼承到的資產為限,去償還繼承的債務,超出的部分一筆勾銷,除非吳姓姊弟當時辦理拋棄繼承,否則仍要繼承父親公司的法定清算人身分,建議吳姓姊弟先清查父親公司資產清冊及負債,完成清算向國稅局陳報就可解除限制出境,否則必須等10年清算時效過後才能出境。 一名稅務人員指出,民眾即使辦限定繼承,仍可能因欠稅尚未釐清而被境管。
繼承須知
◎限定繼承 父母所留債務,子女不分成年與否,只須以所得遺產為限,負清償責任。但若繼承到父母的公司清算人身分,仍可能因沒完成清算而被國稅局聲請限制出境。 ◎拋棄繼承 不為父母債務、遺產負繼承責任。但須在知道繼承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聲請。 註:自去年6/12後,子女若未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,一律以限定繼承論處 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