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黃信維、蘇聖怡╱台北報導】為快速解決債務問題的支付命令,因法院核發寬鬆,近來儼然淪為詐騙集團的犯罪工具,詐騙集團向法院聲請一張支付命令,就可能讓不知情的民眾揹上高額債務,日前就有高雄土雞城老闆未理會收到的支付命令,導致土雞城遭法拍還債!有鑑於此,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《民事訴訟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明定未來支付命令確定後,僅有執行力,而不具確定判決效力,讓被害人還有提起債權確認訴訟的救濟機會。
提案修法的藍委江啟臣昨表示,支付命令為《民事訴訟法》中快速實現債權的制度,只要債權人聲請,不必檢附證據,就能核發支付命令,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二十天內未提異議,支付命令等同確定判決效力,法院就能強制執行。
未理會財產遭凍結
江啟臣指出,過去支付命令被詐騙集團或有心人士濫用,導致民眾自認無債務而不予理會,等到財產被法院扣押後,才發現為時已晚。他舉例,曾有詐騙集團向法院謊稱有寄存證信函給民眾,實際上根本沒寄,法院居然還核發支付命令,但該民眾未理會收到的支付命令,導致近五千多萬元的財產、帳戶遭凍結。
也是提案修法立委之一的綠委尤美女說,曾有民眾收到法院公文,指積欠陌生人債務,以為是詐騙未理會,後來又收到自家商店欠人薪資的法院公文,但因未欠人錢、商店名稱也不符,同樣未理會,沒想到最後卻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,財產遭全數凍結。
審查程序將更嚴謹
江啟臣表示,過去法院連審查都不用,就能核發支付命令,因此提案修法,修正條文明定,未來債權人聲請支付命令時,應釋明債權是否存在或提出借款憑據,法院才會核發支付命令。而法院也須先審查債權、憑據是否為真,才能核發支付命令,讓審查程序更嚴謹。
此外,尤美女也指出,依據現行法規定,過去支付命令有確定判決的效力,沒在二十天期限內提異議,債務人就僅能提再審,然而再審也要在三十天內提出,且條件相對嚴格,導致成功案例極低。
尤美女說,近五年來支付命令提再審並成功翻案機率,僅有百萬分之五點三,被害者可說是求助無門。
「給騙徒一個教訓」
但昨天新修正的條文則規定,未來新法公布施行後,支付命令僅具執行力,若債務人未能在二十天的期限內提出異議,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,聲請強制執行;但若債務人主張無債務,則可提出確認訴訟,並透過一定程度的擔保,停止強制執行支付命令。
曾因詐騙集團拿偽造的本票,利用法院核發漏洞聲請支付命令,而失去一間土雞城的朱瑞楓老闆昨受訪表示,修法很好,對老實人比較有保障,他也痛批,詐騙他的集團光在高雄地院聲請的支付命令就多達八十多案,「法院要核發都不用查一下嗎?哪有可能有這麼多錢給別人,又不是放高利貸。」盼能夠給詐騙集團教訓,也希望執行單位不要輕信詐騙集團,就隨便執行催款。
收到一定要提異議
司改會執行祕書蕭逸民呼籲,修法通過後,支付命令只是沒有絕對效力,但仍可執行,一旦民眾收到支付命令,卻沒有該筆債務,一定要提出異議,才能真正杜絕詐騙,「不要以為修法,就沒事了」。
報你知:支付命令
民間司改會執行祕書蕭逸民表示,依據《民事訴訟法》規定,為了快速實現債權制度,經債權人聲請,不必檢附證據、不必法官開庭,法院就會核發支付命令給債務人。
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後,若20天內未提出異議,支付命令就會發生,債權確定,就能強制執行,要求債務人還錢。但近年來支付命令被詐騙集團濫用,導致多人受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