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養地 財部擬復徵空地稅
25年停徵令可能解禁 加課「地價稅」2~5倍稅金
2010年10月25日蘋果日報
【陳瑩欣╱台北報導】為防堵財團養地賺取增值暴利,財政部長李述德昨說,財政部將建議行政院,解禁各地方縣市政府停徵空地稅的解釋令,各縣市將可依需求加徵空地稅。一旦該提案獲政院點頭,將是25年來首度復徵空地稅。
適時調整
目前地價稅採累進課稅,基本稅率是千分之10,所有權人的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,按其倍數從千分之15到千分之55累進課稅,而「空地稅」則是地方政府可對養地建商,加課「地價稅」應納金額2~5倍的稅金。
若以台北市某閒置土地的地價達10億元為例,適用稅率是千分之55,僅應繳稅3891萬元,加徵空地稅後,稅金增加2~5倍,約達7783萬元,到最多1.95億元。 業者表示,政府此舉可防堵有心人士對特定區域養地,炒作房地產,將對口袋較淺的中小型建商造成衝擊,惟房市應不致崩盤。 日前財委會要求財部年底前清查不合時宜的解釋令,由於房價高漲,外界聚焦點空地稅停徵令上,李述德昨說,解釋令有必要修正的話,政府會調整。 李述德說,空地稅的源頭是《平均地權條例》第26條與《土地稅法》第21條,其中平均地權條例由內政部主導,不管內政部、財政部也好,都會互動,隨社會期待逐步進行調整。
房市不至於崩盤
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,空地稅已停徵25年,如果復徵,對房地產會達到一定程度的影響,但應該不至於崩盤。 她說,空地稅課稅基準依地價稅為主,目前土地課稅標準,現實和市價有落差,即使政府已祭出「地價稅加倍課稅」的策略,能不能達到公平課稅原則,仍有待商榷。徐佳馨說,房市急漲,大建商口袋變深,即便開徵空地稅,如果他們認為值得養的土地,還是會繼續去養,稅金不致影響房市。
並非全國性開徵
不過徐佳馨也指出,部分中小型建商在空地稅的壓力下,較可能盤點手中地點不好的土地,部分山區、新重劃區,需要長期圈養但沒有短期效益的土地,就會先釋出,建商也將先盤算未來取得成本和稅金壓力,評估保留與否。 由於財政部先前已發函各縣市稅捐處,對於適用地價稅減免優惠的空地以道路、公共通行巷道、寺廟等地方為主,可享有地價稅減免;但低度利用的公園、綠美化地區不在減免範圍中,市場預料未來空地稅如果復徵,這些剛被取消免稅優惠的空地也將優先受到衝擊。 李述德強調,空地稅即使課徵,也不是全面、全國開徵,地方政府可視土地利用狀況徵稅。
空地稅實施概況
項目╱內容 ◎立法過程: ˙第2次石油危機後,地價飆漲,政府為調整房價,1981年起開始實施空地稅 ˙1985年鑑於建材大漲、房地產不景氣,內政部、財政部在行政院授意下停徵 ◎課徵方式: ˙空地稅採地價稅的2~5倍,目前自用住宅地價稅率,為對公告地價課徵千分之10,最高5倍為公告地價的5% ˙各地方政府地價稅採累進課稅,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,另課最高千分之55的稅金,空地稅應納稅金也將跟著加高 ◎試算: ˙台北市某一空地課稅地價10億元,適用稅率為55/1000,累進差額為1608.29萬元 ˙目前應繳稅額為約3891.7萬元 ˙加徵空地稅後,稅金增加2倍到5倍,約達7783萬元~1.95億元 資料來源:財政部、房仲業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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