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年元旦起 存保上限300萬
外幣納保險 專家:錢可分散存不同銀行2010年08月27日蘋果日報
【徐珮君、陳瑩欣╱台北報導】前年因應金融海嘯,金融機構存款保險最高保額由一百五十萬元提高到全額保障,這項措施年底到期退場後,原本存保最高保額應恢復為一百五十萬元,不過,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在行政院會宣布,明年一月一日起,存保最高保額提高為三百萬元。銀行專業人士建議,民眾存款若超過三百萬元,可適度分散在數家金融機構;另有專家認為,銀行利息太低,應分散投資。
全保退場
金管會表示,考量國際和台灣景氣都邁向復甦,且近期本國銀行資本適足率達百分之十二,流動準備金超過六兆元,資產品質已大幅提升,已符合存款全額保障措施退場條件,明年起,存款保險額度定為三百萬元。存保最高保額三百萬元,預估受保障存戶比率為百分之九十八點六。
投資基金債券獲利
大眾銀行存款管理部協理孫承梅表示,存款是一切理財的基礎,沒有本錢無法買基金投資、買房子。對於明年元旦起,民眾在每一家銀行的存款保障上限是三百萬元,他建議,民眾可將存款適度分散在數家金融機構,同時選擇一到兩家主力銀行,維持良好的往來關係,就能爭取較優惠的利率,同時確保存款受到保障。 台銀財富管理經理康蘩則表示,存款獲利實在有限,股市波動度大,投資人可以看看債券商品,因為債券長期而言,只要沒有償還不出來的風險,投資人可以依照穩健、保守等投資特質,選擇美、日各國政府債或高收益債。 康蘩建議民眾盡量分散投資,以保守型投資人為例,股市佔整體投資部位可達三成、債放七成,債券投資純粹當避險部位;如果真的弄不清楚自己的投資屬性,可直接選擇銀行代銷的組合債券型基金,目前市場上相關基金報酬率約在百分之二至十一間,優於百分之一的定存年利率。
利息也受存保保障
另外,昨天行政院會也配合通過《存款保險條例》修正草案,將外幣和存款利息都納入存保金額範圍,吳揆指示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,盡速完成立法,希望明年實施。 金管會強調,持有外幣存款已是一般民眾常見的生活需求和理財方式,因此修正《存款保險條例》,增訂外幣存款可納入存款保險標的;而世界主要國家,如英、美、加、日、韓等國,都已將存款利息納入存款保險,也增訂存款利息可受存款保險保障,擴大對國人及在台外國人士的存款擔保。
存款保險最高保額 措施演變
2007/07~2008/09 100萬元提高為150萬元 2008/10~2010/12/31 全額保障(因應金融海嘯,存款全額保障措施今年底到期) 2011/01起 15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 註:行政院會昨也通過《存款保險條例》修正草案,將外幣存款與存款利息納入存保範圍。 資料來源:行政院、《蘋果》資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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